〈3-0〉
书迷正在阅读:喜欢腥臭茎液的公交车 , 婚戒是镶钻的镣铐 , 许愿硬币(おそ松さん同人) , 【HP】三代 , 做冷欺花 , 杂食合集 , 卖身为技滚烫茓 , 江雪予欢(百合abo) , 锦鲤挨艹日常 , 杀我等于暗恋我 , 背德论坛 , 我和姐姐二三事
〈3-0〉 《X别平等教育法》第3条: 三、校园X别事件:指事件之一方为学校校长、教师、职员、工友或学生,他方为学生,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 四校长或教职员工违反与X或X别有关之专业1UN1I行为:指校长或教职员工与未成年学生发展亲密关系,或利用不对等之权势关系,於执行教学、指导、训练、评监、管理、辅导学生或提供学生工作机会时,在与X或X别有关之人际互动上,发展有违专业1UN1I之关系。 引用来源:全国法规资料库X别平等教育法第3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