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四章买卖人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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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事实,即以各国社会的一般情况而论,买卖人口的现象也都或长或短地出现和存在过。然而,要说人口买卖延续历史时间之长,买卖数量之多,那恐怕要数中国了。 西汉时期,汉高祖刘邦曾一度提倡和鼓励民间“卖儿卖女”,并视之为救荒的手段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记载,汉初,有一年闹饥荒,一石米能卖五千钱,非常贵,灾民中饿死了一半,以致出现“人相食”的人间惨剧。为此,刘邦下令民间卖孩子,以换取活命的粮食,此即所谓“高祖乃令民得卖子,就食蜀汉。”此时,贩卖儿童也开始有了针对性。如拐卖男孩子主要目的是做奴隶,就如拐卖弱智者进黑砖窑一样,以此最大限度地从奴工身上榨取利益,而将好好的孩子如窦少君弄残去乞讨,其收益不如奴工,且风险更大。拐卖女童,主要是卖给大户人家当奴婢或者卖给那些养“瘦马”的“妓女专业户”训练,等其长大后再让其入青楼为养家谋利。直至东汉,统治阶级开始意识到人口贩卖的弊端。因此以法律予以禁止。但人口买卖却没有因此被禁绝。并在随后唐、宋、元、明清时期极为盛行。宋时期出现专业性人口贩子,称为“人牙子”“牙婆”。其实就是买卖人口的中介。 贩卖人口在唐宋已呈国际化,昆仑奴就是那时代的产物,元代达到巅峰。民间航海家汪大渊所撰《岛夷志略》中“加将门里”,对当时国际贩卖非洲黑人的情况有所交代:“从杂回人居之,其土商每兴贩黑囡,往朋加刺,互用银钱之多寡,随其大小高下而议价。”而被贩到“汉地”的外籍人以高丽人为多,其中绝大多数是年轻女性,元初名儒郝经曾赞其“肌肤玉雪发云雾”。当时的权贵人家以有高丽女人为荣,《续资治通鉴·顺帝纪》中称,“京师达官